陈氏定理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发表 ,1973年公布详细证明方法。这个定理证明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和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
在1742年给欧拉的信中哥德巴赫提出了以下猜想:任一大于2的整数都可写成三个质数之和。因现今数学界已经不使用“1也是素数”这个约定,原初猜想的现代陈述为:任一大于5的整数都可写成三个质数之和。欧拉在回信中也提出另一等价版本,即任一大于2的偶数都可写成两个质数之和。今日常见的猜想陈述为欧拉的版本。把命题任一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为一个素因子个数不超过a个的数与另一个素因子不超过b个的数之和记作a+b。1966年陈景润证明了1+2成立,即任一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二个素数的和,或是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
陈景润是如何证明的1+1不等于2?
在一些有关数学的文章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中国数学家陈景润成功证明了“1+2=3”,而全世界没有一个数学家能够证明“1+1=2”。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无论是“1+2=3”,还是“1+1=2”,都是数学公理,始终都是成立的,这都是建立在皮亚诺公理之上,证明这样的恒等式没有意义。数学家真正要证明的是哥德巴赫猜想,这一直是当今数学界所未解决的一大难题,大数学家大卫·希尔伯特曾将其列为23大数学难题之一。
哥德巴赫在1742年给欧拉写的一份信中提出了一个猜想——对于任意一个比2大的偶数,即4及以上的偶数,它都等于两个质数(或称素数)之和,这就是所谓的“1+1”。也就是说,大于2的偶数可以拆分成至少一对质数,例如,8=3+5,14=3+11=7+7。
在当时,即便是欧拉也无法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此外,还有高斯、黎曼等数学家研究过哥德巴赫猜想,但也都没有证明出来。不过,有了这些数学家孜孜不倦地努力和付出,为后来数学家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哥德巴赫猜想一直无法被直接证明出来,所以数学家另辟蹊径,通过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推论来逐渐接近这个猜想。迄今为止,我国著名数学家陈景润是最接近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人,他证明了“1+2”。
陈景润证明,对于任意一个足够大的偶数,它可以用两个质数,或者一个质数与一个半质数的和来表示。半质数可以用两个质数之积来表示,例如,21是一个半质数,它可以表示为质数3和质数7的乘积。这个定理被称作陈氏定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1+2”。为了证明“1+2”,陈景润足足用了几麻袋的草稿纸,这样的成就在没有计算机帮助的时代十分令人敬佩。
在哥德巴赫提出猜想将近300年之后的今天,没人能够更进一步证明“1+1”。想要证明或者证伪哥德巴赫猜想,或许需要以陈景润的证明为基础,或许又有其他方法直接能够证明。至于那些声称以初等数论就能证出哥德巴赫猜想,基本上是异想天开。
正如宇宙如何起源和结束等终极问题那样,哥德巴赫猜想目前还是不可知的问题。在彻底解决这个重大数学问题之前,人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1”只是一个简称,并非是算术意义上的一加一。也叫哥德巴赫猜想:任一大于2的偶数都可写成两个质数之和。
在1966年5月,陈景润发表了他的论文《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二个素数的乘积之和》 。论文的发表,受到世界数学界和著名数学家的高度重视和称赞。英国数学家哈伯斯坦和德国数学家黎希特把陈景润的论文写进数学书中,称为“陈氏定理”。
扩展资料
哥德巴赫猜想的提出:
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欧拉,提出了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随便取某一个奇数,比如77,可以把它写成三个素数之和,即77=53+17+7;再任取一个奇数,比如461,可以表示成461=449+7+5,也是三个素数之和,461还可以写成257+199+5,仍然是三个素数之和。
例子多了,即发现“任何大于5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之和。”
1742年6月30日欧拉给哥德巴赫回信。这个命题看来是正确的,但是他也给不出严格的证明。同时欧拉又提出了另一个命题: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但是这个命题他也没能给予证明。
知网-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二个素数的乘积之和
百度百科-哥德巴赫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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